→ 【愛車法規定期檢驗常識 Part 1】 | ||
按照我國現行的規定,自用小客車含自用小客貨車,製造出廠未滿5年者免予定檢。新車買來什麼時候該作第一次檢驗,請看你的行車執照,它會註記在指定檢驗日期的那一欄中。像我91年所買的愛車就註明是96年3月31日,在這個檢驗日期的前後一個月就是檢驗期限。我發現一般車主很少會去看行照上面登載的資料,譬如說其有效日期是3年,到期就得更換行照,很多人都以為新車的行照可用5年,到第一次定檢才須更換,這是錯誤的,請大家要注意換照及定檢的日期。 愛車車齡如出廠已滿5年以上而還未滿10年的話,必須1年1驗,如車齡超過10年者,就必須半年一驗。逾期不去驗車的話,你將會被處以起碼900元的罰款,如逾期1個月以上者,還要被吊扣車牌,而逾期超過半年以上者,牌照就要被註銷掉了,所以愛車定檢是有強制性的。我以為大家應該把定檢視為對愛車的健康檢查,有了年檢的把關,我們才知道愛車在安全上是否還OK?而一旦無法過關,也要儘快地將出問題的地方確實調修好。千萬不要認為這是政府在找麻煩,或是採取上有政策、下有對策的態度,只求應付過關,根本不管愛車在行車安全上是否還堪用? 現行的汽車定檢為了省時便民,檢驗有下列幾個重點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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